您好,欢迎访问内蒙古助业财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呼市代办执照

行业新闻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条件以及办理《食...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条件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呼和浩特代理记账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现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都合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只是在经营范围中体现差异,现场制售,热食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各类食品贸易商,餐饮服务者都需要办理。

前店后厂(场),如有固定门面的面包店、糕点店、馒头店、鸭脖店等,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答:前店后厂(场),呼和浩特许可证办理只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属于餐饮服务,应当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但是注意区别对待。

(1)如果既是加工场所又是销售场所的,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 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 通的许可”)。

(2)如果仅从事销售行为的经营者,按从事直接入口类散装食品处理,需要按规定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3)如果“前店后厂(场)”同时销售其他食品,例如蛋糕店在门店销售饮料等,符合《湖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取得食品生产 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的”或“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 食品的”情形,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随着去年10月1日《食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全国许多地方都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取代了《食品流通许可证》。但在微信公号后台,呼和浩特许可证办理仍有许多人询问《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在此食药法苑综合一些地方的规定,做一简要介绍,仅作参考,具体以当地监管部门的许可条件为准。

办理所需材料:(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可在核完名后在工商局领取);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未设立的母体企业,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呼和浩特资质代办未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已设立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这部分材料与提交给注册科的材料一致。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负责人任命书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意向书。呼和浩特许可证办理负责人任命书是指上级单位任命文件或股东会决议。原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与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中的负责人一致的,无需提供负责人。不一致的,提交有关新“负责人”的任命书。(注:这里的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不需要提供聘用合同或意向书。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申请人提交文书需表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包括经营场所的空间平面图、供货、销售流程文件(食品贸易需在文件中体现经营模式和流程图),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呼和浩特许可证办理内容包括进货检验制度、进货查验纪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放、运输制度等;规模较小(注册资本500万以下的可以将上述制度合并制定)。

(八)健康证最少两个(其中必须有负责人一个)原件及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九)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十)其他材料。企业的实际联系地址、全体股东的居住地、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呼和浩特许可证办理

呼市代办执照

呼市代办执照

版权所有:内蒙古助业财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蒙ICP备2023000121号-1

电话:181-0486-576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摩尔城B座写字楼

网址:www.zzynmg.com                    网站建设推广:云搜网络

呼市代理记账公司

 【微信扫一扫】